检查工作计划9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检查工作计划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查工作计划 篇1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条例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特制订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如下:
1、成立矿职业健康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矿长任组长、职业卫生科科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职业健康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矿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上岗前健康检查。其目的是掌握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病禁忌、分清责任。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再上岗前,根据检查结果,评价接触职业危害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
3、在岗期间每年12月的定期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上岗前进行对照、比较,以便判定是否适应继续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工作。如发现异常,应根据情况,增加检查频率及检查项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离岗健康检查。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因故调离工作岗位时,单位组织离岗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损害责任。根据健康检查结果评价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对诊断为职业病性残者,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发放给伤残抚恤金。
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
20xx年3月1日
检查工作计划 篇2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春季安全性大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成立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春季安全大检查力度,成立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使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际效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本次春季安全大检查将分三个阶段实施:主要为人员设备检查阶段;隐患、缺陷处理阶段;工作总结阶段。
第一阶段:人员设备检查阶段(1月30日前完成)
检查责任人:
检查内容包括:
1、人员检查:⑴查领导的安全意识。⑵查各级人员安全思想是否牢固。⑶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⑷查劳动纪律遵守情况。⑸查安全工器具的配置、保管、使用和定期校验记录。⑹查现场作业安全,着重检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2、设备检查:⑴完成对变台、避雷器摇测,接地电阻测量,变台负荷测定。⑵对高低压线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查。⑶加强对线路保护区沿线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外力破坏宣传及线路设备警示标志的加挂工作,防止在线路防护区内出现违章建筑物及植树、钓鱼、挖沙取土等行为。⑷做好防汛工作,对易受到洪水冲刷的杆塔基础,应及时采取防汛加固措施。⑸进行高低压线路交叉跨越测量,做好记录。
第二阶段:缺陷处理整改阶段(2月28日前完成)
缺陷处理整改责任人:
结合春季检修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要认真记录,及时进行消缺处理并做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列入月度工作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春季安全大检查总结阶段(3月10日至3月25日)责任人:
春季安全大检查结束后对整个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资料整理,结合20xx年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对照评比,认真查找剖析春季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今年春季安全大检查经验,并做好总结。
三、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要结合本所实际情况,针对春季的季节特点,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按照公司《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安全大检查和检修预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我所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一是要加强人员安全检查工作,以查管理,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查习惯性违章行为为主,不断增强职工执行安全制度的自觉性,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人身伤害和人为责任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对线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加强线路设备管理,提高线路设备的健康运行水平,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使我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检查工作计划 篇320xx年,中心将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举措”的具体要求,按“138”(即:立足一个平台、顺应三个变化、提升八大功能)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第一,立足一个平台。
立足政务服务新平台,找准新定位,充分发挥“一办三中心”职能作用和机制优势,推进政务服务资源的集聚、集约、集成,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顺应三个变化。
一是机构调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1月4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已经举行了揭牌仪式,明确了调整建立“一办三中心”(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职能扩大。除承担原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外,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职能,将整合划入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是责任更重。中心的名称从“行政服务中心”到“政务服务中心”,一字之差,却是内涵上的跨越,意味着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意味着我们将在全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进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担当。
第三,提升八大功能。
一是提升“政务资源集聚”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大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规范涉审中介服务,适时增设“外商投资企业便利化改革登记、境外人员入境(来锡)就业”等联办服务专窗。
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功能。认真落实市“智慧政务”建设的具体部署 ……此处隐藏3893个字……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统计专项检查内容
(1)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情况;
(2)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统计专业监审内容
(1)工业、能源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各品种能源消费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2)贸易、餐饮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零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3)服务业、核算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地区gdp和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工资总额、期末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数据质量情况。
(4)投资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完成额,建筑业总产值、施工项目数及面积、竣工项目数及面积,商品房销售额、空置房面积、平均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5)劳动工资、科技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研发投入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6)其他专业按相关要求确定。
三、统计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被列为统计综合执法检查的地区,也同时作为市统计局的督查对象,原则上市局的督查和区局的检查同时进行。被检查地区统计部门应当提前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以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计专业监审,由区统计局各专业与各地统计部门协调,各专业在确定检查单位时,要上下对接、专业衔接,同一企业不同专业实行联合检查,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统计监审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以及监审结果汇总表,并根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处理建议。
(三)统计执法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监审工作暂行办法》、《XX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数据准确、查处过硬。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四)统计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同一检查对象一年内不得重复。
(六)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检查工作计划 篇8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检查工作计划 篇9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县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岗位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师生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4.“三防”建设达标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6.季度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
7.消防、食品、交通、体育设施、大型玩具等隐患排查;
8.校园周边隐患排查。
四、检查方式
1.按照学校安全监管分类AB等级划分,对B级单位每季度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A级单位每学期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2.查阅资料。采用查阅文件、调阅资料的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安全会议情况、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设施场所检测检验等安全基础工作进行检查。
3.现场检查。对学校学生食堂、宿舍、警务室、体育设施、消防设施、用电设施、大型玩具、危化用品、校车管理、校干带班教师值班、校园周边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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